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:16正才05: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关于“16正才05”公司债券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
债券代码: 136674.SH 债券简称: 16 正才 05 杭州正才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关于 “ 16 正才 05 ” 公司债券投资者 回售实施 办法 第 三 次提示性公告 重要提示: 1、根据《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 (第三期)募集说明书》中设定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,投资者有权选 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,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 部分回售给发行人,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。 2、投资者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的, 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;若投资者未做登记,则视为继续持有债 券。 3、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,并对回售债券的转售承担全 部责任。因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等引致的投资风险,由购买债券的 投资者自行负责。 4、本次回售申报可以撤销。 为保证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,现将有关事宜公 告如下: 一、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、本期债券回售代码:182133;回售简称:正才回售。 2、回售登记期:2019 年 8 月 14 日至 2019 年 8 月 16 日。 3、回售价格:面值 100 元人民币。以 1,0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, 回售金额必须是 1,000 元的整数倍。 4、回售登记办法: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,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,当日可以撤单,每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,不能撤销。如果 当日未能申报成功,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余额,可于次日继续 进行回售申报(限申报登记期内)。 5、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,逾期未办理 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,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。 6、已进行回售登记的投资者可于 2019 年 8 月 14 日至 2019 年 8 月 29 日通过固定收益证券综合电子平台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方 式办理撤销回售撤销业务。 7、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:2019 年 9 月 5 日。发行人委托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人办理兑付。 8、发行人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,转售完成后将 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。 二、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上调情况 根据《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(第 三期)募集说明书》中所设定的利率调整选择权,发行人有权决定在 本期债券即“16 正才 05”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 年的 票面利率。根据当前的市场环境,发行人决定调整本期债券后续期限 的票面利率,即在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年利率为 6.20%固定不变 (注: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,不计复利,逾期不另计利息,债 券存续期内前 3 年票面利率为 5.50%并固定不变)。 三、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、发行人:杭州正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:赵莉敏 电话:0571-88389111 传真:0571-88388773 2、主承销机构: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:常亮、赵晶靖、敖传龙 电话:021-68801584 传真:021-68801551 (以下无正文) 中财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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